南都讯 记者董晓妍 通讯员粤教宣 从2012年起,教育部将5月20日至6月20日定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5月20日,南都记者获悉,自2011年以来广东省启动了三期“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广东学前教育十年发展有了显著成效。
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将幼儿园普惠性学位建设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之首,真正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286742.png据悉,2011年全省启动第一期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之初,全省幼儿园数仅为11785所,2014年启动第二期行动计划时达到15416所,2017年启动第三期行动计划时达到18048所,至2020年底第三期行动计划结束时达到20747所,十年期间幼儿园数年均增长7.6%。
全省在园幼儿数2011年为307.8万人,2014年增长到379.3万人,2017年达到441.4万人,至2020年底达到480.2万人,十年间在园幼儿数增长了56%,广东省在园幼儿数位居全国第一。
学前教育规模的发展,大幅度增加了入园机会,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从2011年的89.37%增长到107.04%,提高了17.67%,许多孩子们能在家门口就近入园,有效地缓解了“入园难”问题。
与高速增长的幼儿园学位规模相比,幼儿园教职工数的增长速度更为迅猛,体现了学前教育质量的显著提升。全省幼儿园教职工数从2011年的27.0万人,增长到2020年底的61.1万人;专任教师从15.0万人增长到2020年底的32.1万人,十年间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增长了一倍,生师比从20.6:1缩小到14.9:1。
3286742-3.png全省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明显增长。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84.28亿元,是2011年的4.25倍,明显高于在园幼儿数增幅。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学前教育经费增幅最快。省财政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发挥示范引导作用。2018-2020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奖补经费分别为5.75亿元、7.9232亿元和12亿元,年均增长44.62%。
民生举措一
减轻家庭保教费负担
2015年教育、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2018年全省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20年开始连续两年将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全省公办幼儿园达7123所,在园幼儿数达197.2万人,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1021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208.9万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4.59%。越来越多家庭子女选择进入普惠、安全、规范、优质、接送便利的幼儿园。
民生举措二
均衡保障入园机会
加强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园和村级园建设,全省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98.7%,建成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行政村比例达93.6%。2019年以来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累计治理幼儿园556所,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17.15万个。治理无证幼儿园807所,多个地市无证幼儿园数量清零。
民生举措三
科学提高保教质量
贯彻落实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员队伍和责任区制度,出台《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积极保障幼儿自主游戏1小时和户外体育活动2小时时间,建立科学组织开展幼儿游戏、学习、生活、体育四类活动常态化教科研支持机制。立项4个国家级、11个省级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培育135项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培育工作,连续十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支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良好氛围。
民生举措四
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待遇
实施粤东西北地区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政策,逐步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深化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单列制定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至8%,在特级教师和南粤优秀教师评选中向幼儿园教师倾斜。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列入“强师工程”,加强学前教育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培养,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
民生举措五
支持贫困家庭幼儿入园
从2012年起,我省实行学前教育奖补制度,资助面不低于10%,资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学年300元,对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和学前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由原每人每学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和生活等费用。从2012年至2020年期间,资助总人数293万人,资助总金额25.89亿元,其中中央分担2.57亿元,省分担13.09亿元,市县分担10.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