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打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5月2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从严从重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警示》,提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医疗用品、药品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蛋菜、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警示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强制搭售,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自本警示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四、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南方+记者】郭苏莹 

【通讯员】穗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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