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兜底保障失业群众的基本生活,2020年珠海设置了失业补助金。记者7月16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失业补助金申领期再次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3月至国家、省另行规定的截止执行时间,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政策执行期内尽快申领774元/月或232.2元/月的失业补助金。
符合两个条件之一者可申领
政策规定,2021年1月1日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在珠海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包括在珠海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珠海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74元/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补助金是为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补贴政策,在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含补发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政策执行期内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参保失业人员在政策执行期内有多次失业的,以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为准。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待遇吗?记者采访获悉,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审核通过后次月20日前发放
失业补助金申领审核通过的,珠海市社保中心将在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0日前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默认将失业待遇发放到社保卡。为确保失业补助金发放成功,建议失业人员申请时提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账号,并确认社保卡金融账户已激活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申请时未办理社保卡的,失业人员可提供本人在珠海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农商行等九大可校验的银行借记卡。
符合在珠海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非珠海户籍、现本人不在珠海也可申领。
线上线下均可申领
线上申领渠道,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动动手指就能申领。
线下申领方式,可前往珠海市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办理。
(作者单位:珠海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