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佛山市委提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近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清廉佛山建设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强化政治监督、拓宽问题监督渠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八项措施,大力推进清廉佛山建设,服务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拓宽监督渠道:开通“绿色通道” 分类快速处置
《意见》明确,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的必谈内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纾困惠企政策等方面落实情况,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也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其中包括在涉企窗口设立举报牌,向管理对象发放监督卡,加强与督察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市长直通车”的联动协作;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线索的“绿色通道”,建立分类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官商勾结、吃拿卡要等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建立专账、限期办结、及时反馈。
靠前精准监督:专项整治、巡察监督齐发力
机关作风关系到机关行政效率。为推进机关作风整治,佛山将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明察暗访、群众监督、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方式,着力解决“庸懒散拖乱”等突出问题。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压舱石。今年以来,佛山正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全市重大项目签约不落地、开工不真实、竣工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突出问题。为盯紧基层“微权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基层重点执法领域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摊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根据《意见》,今年,佛山还将把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内容,紧盯落实惠企政策、优化审批服务、规范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等环节,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在工作推进中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
激励担当作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力促“亲”“清”政商
《意见》还明确,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行侵害企业利益案件“零延迟”查办制度,将破坏营商环境作为审查调查重点,紧盯滥用职权破坏投资环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的方式,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八项措施之一。《意见》指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尊重佛山市情和历史,尊重改革和发展规律,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解决民营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坚持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对企业负责人采取留置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慎重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报道,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引导党员干部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并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和企业联络员制度,定期听取企业反映和诉求,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意见》指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并及时为干事担当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来源:佛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