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举办“深圳市诉源治理非诉解纷试点单位(无讼社区)”授牌仪式暨《石岩街道‘无讼’社区创建标准体系规范(试行)》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由宝安法院主办、石岩街道办协办。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程正华,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宝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姚刚,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郑刚,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石岩街道党工委书记魏剑彬以及宝安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石岩街道办、各社区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现场活动。
据悉,“无讼”社区创建标准在广东省范围内尚属首次发布,涵盖总体原则、平台建设、机制保障、评估指标等具体细则,首次对“无讼”社区的概念进行了明确,首次对“无讼”社区创建评估指标进行了设定,为“无讼”社区创建工作明确了方向、规范了举措、提供了样本。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155无讼”社区创建标准和评估指标,即一个工作平台、五项过滤机制、五个评估指标。一个工作平台是指“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五项过滤机制是指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引导、调处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五个评估指标是社区调解介入率、社区调解成功率、司法确认适用率、调解自动履行率、万人成讼率。
近年来,宝安法院打造深入推进基层诉源治理,铺设“1+5+N”分层递进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网络体系、建立“643解纷模块”、依托“1+2+n”团队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自2018年成立以来,宝安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15855件,办结司法确认11262件。其中石岩街道“三调联动”调解中心受理人民调解纠纷2450件,成功调处2450件,调处成功率达100%;申请司法确认228件;石岩法庭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142件,同比下降15.5%,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
发布会现场,宝安法院与石岩街道签署《‘无讼’社区共建协议》,并为“深圳市诉源治理非诉解纷试点单位(无讼社区)”和“宝安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站”进行授牌和揭牌。
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表示,该院将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把“无讼”社区创建作为开展诉源治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以点带面、深入推进、规范引领,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吕静 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