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开平市出台《开平市旅游产业促进办法(试行)》,提出二十三条具体的扶持政策,加大对文旅产业的扶持力度,该扶持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世界文化遗产一一开平碉楼与村落。李健群 摄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开平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市内外各类经济实体、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到开平市投资开发旅游及有关产业,着力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 〔2018〕27 号)、《江门市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0 年)》《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9〕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在新政策中,新兴旅游项目发展、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开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修缮、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首店经济”、旅行社开展地接服务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均在其扶持和奖励之列。
为此,该市不但新设了由市财政单列安排的旅游产业促进办法专项扶持资金,而且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运用延期还本付息、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加大对文旅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创新担保品种和服务,为文旅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扶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对农民将闲置房屋以入股、出租等方式,长期委托第 三方统一经营文旅项目,项目正式运营后,对租赁期在 10 至 15 年的,给予每户每平方米 15 元一次性扶持资金;租赁期在 16 至 20 年的,给予每户每平方米 20 元一次性扶持资金。本项扶持政策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每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此外,在扶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在开平市范围内落户的文旅企业所引进的文旅领域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本市有关 人才优惠政策。(李健群 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