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日,珠海市政府1号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和市府办函1号文《珠海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正式发布,就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综合水平画出了“路线图”。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5年,珠海创新型经济将蓬勃发展,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3.2%,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
到2035年,富有活力的区域创新系统基本形成,创新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涌现一批世界级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产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综合创新能力走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前列,建成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区域协同创新、创新产业发展、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创新人才、科技金融、创新环境等八个方面,部署了24项重点工作。其中,在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珠海将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力求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矛盾。在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方面,珠海将积极推进珠港澳创新合作、打造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平台、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顺应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创新中心建设需要,全面开展区域创新合作,合作层级包括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珠港澳合作到国际合作全面推开。
《政策》则聚焦区域协同创新、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创新人才、科技金融支撑六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措施。
《政策》鼓励珠海市创新主体联合港澳机构申报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专题及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经省科技厅立项,按1:0.5的比例予以资金补贴;对于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以事后奖补的形式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政策》也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鼓励珠海创新主体积极承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纵向协同,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给予配套支持,总额最高500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 沈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