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社保局获悉,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确保待遇不延迟、权益不减损、服务不断档,省提前向地市划拨16.64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拨资金和18.16亿元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金。截至2月7日,省本级及19个地市共提前发放488万名企业退休职工136亿元养老金、17个地市共提前发放18.91万名失业人员3.93亿元失业保险金。
据介绍,疫情期间,省社保局通过数据比对、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开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没有按时认证的人员,不暂停待遇发放。对于符合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但无法及时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提供贴心服务,允许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申领手续并补发待遇。
同时,我省加大工伤医疗救治保障力度,向21个地市拨付工伤医疗救治预付款9800万元,减少救治医院、参保单位及个人垫付压力,解除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有覆盖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住院服务设施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不是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服务机构但已确定的新冠肺炎医疗定点收治机构列入工伤保险临时服务协议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支援疫区感染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省外就医期间的医疗救助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救治医院直接结算,方便工伤人员得到全面救治保障。同时,开辟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从速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服务方面,全省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于2月3日全部恢复对外服务,并通过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倡议书、通知公告等形式,全面推行社保业务网上、邮寄等“不见面”服务。参保单位及个人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途径在线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业务采取提前网上或电话预约进行分流和引导,最大程度降低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南方日报记者 肖文舸 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