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5月31日电(记者 郑小红) 深圳龙岗区新近推出“1+3”文化产业新政,其中的《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明确,凡港澳籍青年到龙岗创业研发的数字创意类项目、开办的数字创意类企业,均可与龙岗本地企业同等享受所有扶持政策,推动龙岗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基地。
龙岗大运中心夜景。(深圳龙岗文体局供图)记者30日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了解到,该新政“1”指修订后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3”指3个修订后的配套文件即《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新政推出后,行业普遍认为这是“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龙岗区早在2016年底就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区,在2017年底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基地,2018年底完成《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基地综合发展规划》和《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综合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来自香港的影视后期制作企业贝特计划、来自澳门的影视出品公司盗梦者文化在龙岗发展得风生水起,去年底启动建设的深澳文化产业园目前已完成改造并进入了招商阶段,将塑造为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数字设计及影视产业在深圳的窗口项目,也将成为深澳在文化产业领域合作的标杆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