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在印尼,一条在广州,一条在福州,一条在长江口,还有一条停靠在秦皇岛。”从总部所在的广州珠江新城一路向东,越过莲花山脉,抵达南海边的潮州饶平县,“亚太”将财务部门安排在饶平大道边一栋普通的楼房里。4楼会议室里,业务经理林灿辉拿出手机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着“亚太”旗下6条货船的即时位置。
这些货船所属的公司“亚太”,经历了一场从破产清算到成功实现重整的“海啸”。“亚太”是潮州知名度较高的龙头企业、纳税大户,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8.91亿元,但严重资不抵债,多家金融机构为其债权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地金融秩序的稳定。
2018年8月,亚太能源有限公司、亚太船务有限公司和兴旺船务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为“亚太”)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潮州中院”)提出破产清算。此时,“亚太”背负着超过27亿元的巨额债务。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潮州中院的法官们发现,“亚太”在贸易、国际国内航运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营模式和运营线路,且有优良港口和优质客户等资源,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希望,可适用破产重整程序。
实际上,“亚太”有过自己的辉煌:成立于1997年的亚太能源有限公司,涉足煤炭、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多个领域,2009年销售额接近50亿元,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民营煤炭贸易商;随后投资成立亚太船务有限公司和兴旺船务有限公司,到2010年,企业员工有100多人,销售额接近100亿元;还先后投资了陕西何家塔矿业、潮州市亚太港口和潮州市地方铁路等多家公司。
当第一笔偿债资金汇至“亚太”名下重整投资款专用账户时,管理人将配合重整投资人办理“亚太”100%股权变更,过户至南方特殊资产投资(广州)有限公司指定主体名下。重整后的“亚太”,迎来全新的股东。
自去年9月份重整计划批准后,不到一年时间,“亚太”实现营业额1.244亿元,向地方纳税300多万元,重整计划已经执行90%,从资金用于还债而不能得到发展的恶性循环中走出。
“亚太”,是如何“坠落”,又是如何“重生”的?
发展
顺风起航
在“亚太”会议室里,“纳税大户”“创税大户”的铜牌挂满了一面墙,“诉说”着“亚太”曾经的辉煌。
“亚太”的财务经理余立诚2009年从潮州市区回到饶平,并成功应聘为亚太能源有限公司的会计。“当时就了解到家乡有这样一家企业,影响力很大,那时候‘亚太’给的工资在同行里面是很高的。”从2009年到2012年,余立诚见证了“亚太”的蓬勃发展。
1997年10月,林吉旺创立亚太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煤炭,投资矿产。林吉旺有着传统潮商的特质,低调务实、稳健诚信。但关于他的公开资料甚少,家人也讳莫如深。
今天我们已经无法得知这位创始人的创业初衷,但回望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8%,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步伐加快,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能源工业投资增长21.7%,原煤占能源生产总量的74.1%。能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燃料,而煤炭是最重要的那一把。毫无疑问,那注定是一个野心家将目光投向煤炭行业的时期。
“亚太”位于华南,这里煤炭消费市场巨大,但与北方的产煤大省距离遥远,煤炭贸易成为“亚太”成长的重要倚仗。除了国内的山西,还从越南、印尼、澳大利亚、俄罗斯甚至南非等地进口煤炭,再销往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21世纪经济报道》一篇关于“亚太”的报道中,一名广西煤炭贸易商这样描述“亚太”的起步,“凭借潮商商帮的人脉网络和资金驰援,亚太能源迅速积聚起优质客户资源,并为客户提供优质廉价的动力煤。”
2009年,“亚太”蒸蒸日上的势头昭然可见,林吉旺看到了家乡饶平难得的深水良港,并将业务拓展至船舶领域。2009年5月8日,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动工,其为“广东省新十项工程”重点项目之一。
“煤炭生意好的时候根本找不到船来运输,所以才要成立自己的船务公司。”余立诚说。据海关总署2010年数据统计,亚太能源2010年进口量1270万吨,为国内单一企业进口煤数量排名全国第一,位列国内进出口民营100强企业第25名。
2011年,中国煤炭进口增长11%,达到1.824亿吨,亚太能源的进口量可占据国内煤炭进口总量的7%—8%。亚太能源渐渐成为业内人士口中“广东省最大的煤炭进口商”和“中国最大的民营煤炭进口商”。
用自己的船,停自己的港口,运自己的煤。这是林吉旺当初布局“亚太”的设想。从当时来看,“亚太”发展顺风顺水,一切似乎可期。
困境
猝然触礁
“亚太”没有想到,危机尾随而至。“像过山车一样,到顶后一下子就落下来了。”时至今日,余立诚依然不免感慨。
2012年4月,中国国际煤炭大会在北京举行,其时国际煤价下跌,考虑到船运时间表和夏季用电高峰,国内煤炭进口商纷纷与国际生产商签订大额合同。煤炭进口的炉子烧到极旺,国内煤炭需求却明显下降。港口、电厂的库存有增无减,煤炭行业没有因夏季用电高峰期而有所提振,一些满载煤炭的船舶只能在公海上漂流。
当年6月底7月初,一条消息开始在煤炭贸易商圈子中流传:由于签署了大额进口合同,随着煤炭价格的急剧下坠,广东最大煤炭进口商潮州亚太能源已基本暂停了进口业务。
来自中国政府网一篇名为《2012年我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综述:产量增速下滑》的信息显示,2012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增速同比回落5.6个百分点,而与此同时,全国煤炭库存在3亿吨以上,处于历史高位。
煤炭下游行业经营困难,煤炭产能过剩,产量增加量超过需求增加量,市场持续疲软,产品供过于求,库存积压比较严重,销售价格持续下滑。
对于“亚太”来说,冲击一波接一波。煤炭行业的持续低迷,直接影响着“亚太”的船舶运输业务。“2013年和2014年的时候,运价才20多元一吨,但至少要40元才能回本。”余立诚直接感受到公司资金的紧张,“业务下降,营收下降,利润下降。”
一条散货船的造价在1.6亿元到1.7亿元,亚太通用码头投资达75亿元,遇上难以扭转的市场形势,“亚太”这样重资产、体量大的企业成了最难调头的“大船”。生产经营均出现严重亏损的“亚太”,其主营业务收入只能勉强支付部分银行贷款。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3年,作为亚太能源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的林吉旺因病去世,引发了追债潮,债权人纷纷上门催债,“亚太”的资金周转更加困难,财务危机频现,甚至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随后,经过6家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商议,林吉旺的小女儿林冬云被推选为亚太能源的法人代表,彼时“亚太”的贷款接近32亿元。
同时,“亚太”实施银团贷款后因故被罚额度较大的逾期利息,资金不能用于经营只能还债,公司缺乏资金无法发展,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
苦撑数年后的2017年12月,亚太能源有限公司向饶平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自此,亚太能源踏上了一波三折的重整之路。不过,对于此次申请,饶平县人民法院以“未能依法提交申请所需的齐备证据”为由不予受理。
2018年3月,亚太能源有限公司遂向潮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裁定受理亚太能源公司的重整申请,重申“亚太能源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且重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潮州中院当时经审查认为,亚太能源有限公司虽然资不抵债,但主要债权(金融债权)均未到期;亚太船务有限公司、兴旺船务有限公司是对亚太能源金融债权提供担保,金融债权未到期,保证责任也未到期,无法确认能否清偿到期债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林冬云沿袭了父亲不愿声张的作风,婉拒了采访,我们无从获知林冬云两次申请重整、两次被驳回时的心境。据知情人回忆,林冬云曾在听证会上说“我父亲一手白手起家,创下那么大基业,我不忍心放弃”。
2018年下半年,“亚太”的大部分银行贷款期限到期,8月27日,林冬云不得不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彼时,“亚太”仍然背负着接近27亿元的债务。
林吉旺和林冬云都体恤下属,从未拖欠过员工工资,公司陷入危机的时间不短,年终奖有所减少,但无一人主动离职。这也成了一段潮州商界的佳话。
转机
乘风破浪
“办案过程中,我们召开了大小会议最少200场(次),撰写的法律材料堆起来有一人高,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潮州中院民二庭庭长苏慕成说。
接到“亚太”的破产清算申请后,潮州中院于2018年8月29日分别裁定受理亚太能源有限公司、亚太船务有限公司、兴旺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次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不过重整一般难度较大,且过程充满变数,要想成功并不容易。作为潮州首宗大型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潮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牵头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法制局等多个部门成立了“亚太”清算组,协调破产重整工作。
“亚太”破产重整案涉及29家债权人债权,牵扯到多种利益主体,债权数额大,而且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案情复杂,办案难度大。
煤炭贸易低迷后,“亚太”将主业调为船舶运输业,此时虽然尚未确定合适的资产处置方案,但如果停止经营,企业不但失去经济来源,且每天需支付船舶维护费及船员工资费用就约为4万元,停运后船舶价值还存在贬损的可能,一年的成本消耗接近9000万元。
法官们通过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后,作出了“放水养鱼”的决定,在防止企业资产流失、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依法及时批准“亚太”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经营,实现了“生产不停、管理不乱、员工不散”。
由政府清算组和律师团队组成的管理人,是“亚太”摆脱困境的真正操盘手。
“我们不是权力方,我们是服务方。”管理人代表、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阳这样描述律所在破产重整中的角色。
新生
再次扬帆
邹阳将寻找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形容为“一个难度巨大的销售工作。”这次他们销售的“产品”即为负债27亿元的“亚太”。
“亚太”的日常运营仍由企业原先的管理层来负责,对于管理人来说,更重要的任务在于寻找投资人。重整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引进重整投资人。
破产重整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重整投资人面临着诸多投资风险,严重影响了重整投资人的积极性,使得管理人寻找投资人十分困难,直接影响破产重整案件的顺利进行。
管理人委托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查核并出具《清算查核报告》,委托深圳市世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广东德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亚太”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公司资产情况与负债情况公告。
2019年4月18日,“亚太”在媒体发布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登报只是例行公事,真正的投资人,还是需要管理人团队亲自接洽。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不少于9000万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5月7日,管理人收到5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6月17日,管理人收到3家公司分别提交的参与重整的保证金3000万元。
对于提交保证金的公司,邹阳的团队需要陪同他们现场评估“亚太”的价值。“要和企业联系,让企业告诉我们船在哪,还要陪着企业去看写字楼。”散货船四处奔波,邹阳团队也要陪同意向投资人从天津到广州码头一路奔波。曾经有一家企业派了调研团队下来看了半年,邹阳的团队也跟了半年,最终还是没能达成意向。
2019年7月11日,在潮州中院主持下,在债权人代表的见证下,管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统计,确定南方特殊资产投资(广州)有限公司为正选意向重整投资人,上海易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备选意向重整投资人。
案件主办法官之一、潮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刘建荣介绍说,破产重整案件一般只确定一个重整投资人,本案为了增加重整的成功率及提高效率,避免重整投资人违约或者因其他原因退出而拖延了重整进程,创新地提出了“为本案增加备选投资人名额”的工作方法。
7月12日,确定南方特殊资产投资(广州)有限公司为亚太能源、亚太船务、兴旺船务的重整投资人,报价分别为3.77亿元、2.63亿元、2.63亿元,共9.03亿元。7月30日,法院裁定“亚太”由破产清算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是重整成功的关键环节。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各表决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其中:债权人组中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中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权数额2/3以上表决通过的,即为该组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在审查投资人提交的初步重整计划草案时,法官们发现首期清偿款只有2.4亿元,且支付期限较长,容易出现变故,导致重整失败,于是建议管理人向投资人提出“提高首期清偿款比例,并缩短首期清偿期限”的要求。经过努力,投资人同意将首期清偿款增加至4.4亿元,并缩短支付期限。
为确保重整计划顺利通过,邹阳亲自走访了每一家债权人,当面沟通意见,根据合理的诉求多次修改重整方案。
2019年8月30日,“亚太”举行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个债权组别(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及民间债权等)表决同意的人数比例与所占债权金额比例均100%通过,这意味着“亚太”破产重整计划获全票通过。邹阳坦言,在他多年的办案经历中,大型破产重整项目方案获得100%通过率,在全国都极为少见。
2019年9月9日,潮州中院裁定批准“亚太”重整计划,将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3年,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算。在此期间,“亚太”及重整投资人应当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并随时支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
让人欣慰的是,从重整计划批准后至今不到一年,“亚太”从资金用于还债而不能得到发展的恶性循环中走出,再次起航。
然而,疫情影响下,船务领域尤其动荡,“亚太”目前又面临新的挑战。
公元1世纪的时候,哲学家普鲁塔克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忒修斯之船上的木头被逐渐替换,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这个问题流传到现在,被称为忒修斯悖论,是一种有关身份更替的悖论。
对于“亚太”来说,创始人去世,股权结构变更,确实让人唏嘘;但作为市场主体的“亚太”,曾经创造过辉煌,并为当地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带动作用。忒修斯之船上的木头即使全部变换,但它乘风破浪的征途不会被磨灭,扬帆起航的壮志也不会消减。
案例启示
五方联动“救活”濒危民企
大型企业因债务危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其涉及的企业主体数量较多、资产债务规模较大、利益主体构成复杂,抗拒和角力夹杂,通常会难度较大。“亚太”从濒临破产清算到实现破产重整,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五方的联动和合力:政府用理、法院用法、债权人用力、管理人用心、企业用情。
潮州中院民二庭庭长苏慕成指出,企业如果破产清算,就意味着关门倒闭,工人下岗,不仅债权人权益受损,还将带来工人失业等社会问题。对于潮州首宗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潮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由政府牵头做清算组,破产重整就有了坚强后盾。潮州中院则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指导管理人制订切合实际的资产处置方案,委托信誉良好的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评估,防止资产贬值。管理人代表、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中介机构,将专业特长与清算组的协调功能相结合,是“亚太”重整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作为破产重整的主体,“亚太”虽陷入低谷,但一直在持续营业,“亚太”创始人家族也未因将企业“拱手送人”就心有不甘而执意破产清算。在能源领域,“亚太”拥有各类资源开发、贸易资质,与各大煤炭企业、电厂都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复活一个企业远比破产或者创立来得复杂,“亚太”的复活,与破产重整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方主体都关系密切。其亚太港通用码头是难得的深水良港,处于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上,年总吞吐量达8000万吨。多方理性的考量与协商让“亚太”得以“重生”,再度扬帆,而这个结果也将回馈于地方经济与市场秩序。
南方日报记者 达海军
(肖燕菁对本文也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