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市社保局: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原标题:钟点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市社保局:用人单位应为钟点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8月12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钟鸿冰)近日,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一家公司做保洁时受伤,伤好后向公司申请报销,但公司却以张女士是“钟点工”为由拒绝为她办理工伤待遇,并表示并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钟点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劳动力受伤后用人单位应负哪些责任?记者就此事向深圳市社保局咨询。

张女士表示,其与公司签署有劳动合同,前段时间在公司做保洁时从楼梯上摔下,治疗费用前前后后花了三万多元。事后张女士向公司申请报销,公司以张女士为钟点工为由,表示没有办理工伤保险。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规定为,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此外,《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张女士与用人单位签署有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张女士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有关待遇,且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

对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钟点工,发生工伤事件后,可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向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符合条件的可向社保工伤部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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