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实施!这类珠海户籍老人每月最高可补贴2500元

12月29日,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专场)在珠海市电视台举行。

珠海市民政局局长陈耀平介绍了珠海市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进展情况,并与市民政局副局长罗布共同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高龄重度失能长者,可享受相关补贴

陈耀平介绍,《珠海市高龄重度失能长者长期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称《实施方案(试行)》)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近期,市民政局就政策申请、机构确定出台了两个相关的配套文件。

根据《实施方案(试行)》,具有珠海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病情已基本稳定,未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护理等级评定达到3级及以上,且未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政府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高龄老人。符合如上条件的长者入住珠海市长期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可获得最高2500元/人•月的补贴。

其中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已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高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标准,由财政予以20%的补贴。对入住定点服务机构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其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1500元/人•月的标准结算。

珠海市民政局局长陈耀平。

全面完成十件民生实事任务

陈耀平介绍,珠海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与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建设、市委主题教育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28日,全市建成24个镇(街)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306个村(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配建168个长者饭堂,全面完成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90%农村社区的目标。

在国家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考评中,珠海市被评为"优秀"等次,位列全国前十并获得专项奖励。

珠海将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贴

针对下一步工作思路,陈耀平表示珠海将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一是珠海将高起点、高标准开展《珠海市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珠海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加快推动《珠海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

二是珠海将创新服务供给,形成养老服务新业态。在社区层面加强具备全托、日托、临托、上门服务功能的微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在提供高质量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试点探索设置家庭养老床位。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人才输送等多种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并逐步实现"自我造血",让老人在享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享有更多种类、更具个性化的市场服务选择,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珠海将加快人才培养,实现服务供给可持续。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储备人才,为家庭、社区、机构养老提供专业支撑。

南方日报记者 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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