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月12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徐宏光、朱华山、薛楠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徐宏光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徐宏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宏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华山决定逮捕
云南省教育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华山(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华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薛楠决定逮捕
渭南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薛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薛楠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