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公布了2018年至2020年的惩腐打伞成绩单。数据显示,956人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被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566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发出了65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加强治理基层组织突出问题。
惩腐打伞典型案例
从化区赖重飞案
以从化交通执法局原局长赖重飞为首的涉黑团伙,曾长期盘踞从化地区。多年来,赖重飞大量拉拢腐蚀从化交通领域干部,官商勾结、滥用职权、垄断市场,逐步演变为从化交通运输行业的“黑老大”。
2020年8月,该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赖重飞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罚金410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并处罚金。
白云区刘杜棋案
2018年4月,白云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严肃查处了以该区太和镇园夏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杜棋为首的涉黑涉恶涉腐团伙。
2020年6月1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杜棋等17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杜棋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及判处的罚金共计3085.45万元。
黄埔区刘永添案
以原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萝岗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刘永添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刘村范围内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2018年8月15日,广州中院对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判处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判决其他53人二十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增城区朱喜添案
2018年7月,增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巡察发现涉及朱村街朱村村原村干部朱喜添等人威迫他人低价转让原承包土地获得巨额利益的问题线索,立即组织力量严肃查处朱喜添、朱敏坚、朱志勤等朱村村党员干部以及街道办个别领导干部挪用公款、强迫交易、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
2020年6月18日,朱村村原村干部朱喜添等27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增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朱喜添有期徒刑二十二年、朱敏坚有期徒刑二十年、朱志勤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十个月。法院同时判处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罚金共计约2400万元。
【南方+记者】刘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