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近日,江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江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试行)》(下称《工作制度》)。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开展执法活动
《工作制度》全文共二十六条,主要从综合行政执法的总体要求、职权事项调整、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五大方面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规范,以着力提升基层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具体来看,《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避免行政执法主体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同时要求县级执法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并且内容可以合并完成的,原则上应当与乡镇街道组织联合检查。
执法案件管辖机制也有所明确。《工作制度》中提及,镇街对同一执法案件均有管辖权的,应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开展执法活动
依据规定,地级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启动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提级监督,提出限期整改的建议。明确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按规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决定书》。
据了解,下一步,江门市还将继续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着力解决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记者】陈伊纯
【通讯员】粤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