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示范区】深圳龙华发布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非深户籍的居住证与社保纳入积分项

3月16日,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一览表(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新、旧积分入学办法相比,新的积分入学办法增加了一些积分项目:深圳户籍增加了户籍积分;非深户籍取消原来的住房积分,增加社保和居住证积分。原来的住房积分是3分封顶,新的积分入学办法是将所有的积分项目积分进行累加,不封顶。为了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所以结合志愿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进行录取,取消了单片加5分。此外,学位类型也有变化。该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3月16日-3月20日。

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定

根据意见稿,深圳市龙华区小一的大学区包括: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校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校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世纪春城小区范围)、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5所学校。而初一的大学区则包括: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治中学校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校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5所学校。

原积分办法导致同分现象较普遍

2016年,深圳市龙华区公共事业局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指导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龙华新区实验学校、民治中学、民顺小学招生范围试点“单校划片、多校联动”的大学区招生办法,有效缓解了片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大学区招生办法实施五年来得到广大家长的认可,学校教育资源得到充分调配,学校得到均衡发展。

但随着该片区楼盘大量增加,人口迅猛激增,学位供需矛盾凸显,加上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当年区情制定的积分办法已不再适应目前情况,同分现象十分普遍,给广大家长带来困扰,也给招生工作带来困难。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使之更符合该区实际区情,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原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上述征求意见稿。

住房项目积分可进行累加,不封顶

征求意见稿对积分项目做了一些改变。一是增加了一些积分项目。深圳户籍增加了户籍积分,积分入学办法为基础分+户籍积分+住房积分+计生积分;非深户籍取消原来的住房积分,增加社保和居住证积分,积分入学办法为基础分+居住证积分+社保积分+计生积分。以上积分项目和分值与非大学区积分入学办法一致,其中基础分为60分,实现了全区统一标准。

二是积分不封顶。原来的住房积分是3分封顶,新的积分入学办法是将所有的积分项目积分进行累加,不封顶。为了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所以结合志愿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进行录取,取消了单片加5分。

为体现居民在学区内长期居住及在深长期稳定就业,把深圳户籍入户与住房、非深户籍的居住证与社保纳入积分项,每个项目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同时也可以避免同分情况,使学位供给更加合理和公平。

深圳户籍和非深户籍的居住证是常住居民身份的体现,社保是非深户籍在深圳稳定就业的体现,把户籍、居住证和社保作为入学积分项目符合深圳的人口政策和招生政策。深户户籍积分是根据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居住证积分,根据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社保积分,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

(作者单位: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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