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子俊)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总体安排。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已印发相关工作方案,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并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并且目前全省在固废处置设施建设、监管制度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为“无废城市”建设打下基础。
“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金銮表示:“‘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2019年4月,深圳市入选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广东已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探索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纳入试点范围。同时,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广东经验。
《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目标是:到2023年底,各试点城市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初步建立,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
为何要设置这样的试点目标?陈金銮表示,是重在促进各种“无废城市”建设模式的探索。比如,深圳市作为国家试点,要初步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发展模式。而珠三角其他城市,要重点在绿色工业、绿色生活以及固体废物处置产业、固体废物多元共治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对于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则因地制宜在绿色园区、绿色矿山、绿色农业以及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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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无废城市”经验分享
随着广东各地发展,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体量庞大,如何处理一直是个难题。深圳作为国家试点的“无废城市”分享经验,通过制度设计进行源头减排、资源化利用工程渣土、区域协同等,应对建筑废弃物。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处长林卫强介绍,建筑废弃物一直是深圳面临的大问题。2020年,深圳全市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日均达到40万吨左右,占了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的90%。
深圳的首推源头减排,印发《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在国内首次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和验收要求。
“简单来说,就是根据施工工地的面积和类型等,对外运土石方进行总量控制。”林卫强表示,有了明确规定,相关单位就会在设计、施工安排等方面进行平衡。以限额排放制度为引领,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699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达标率100%。
同时在深圳,地铁施工产生的工程渣土和泥浆非常多,占建筑废弃物70%,而这些都是干净的砂泥。因此,深圳高标准建设一批工程渣土、砂土分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分离出砂子和粗颗粒骨料供应市场。而对于剩下的泥土,则探索免烧结制砖技术、高效烧结、低排放烧结技术等来解决,推动工程渣土就地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