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商环境改革进入3.0时代,广州市南沙区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注重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成果,奋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南沙样本”。
4月15日,广州市南沙区在全省率先以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关于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有温度的行政监管新模式。
《实施意见》明确,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市场主体不触碰安全底线的经营行为,应推进柔性执法;对市场主体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符合不予处罚清单情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适用包容审慎监管。
同时,《实施意见》创设性提出行政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形,单独或综合采取行政辅导、行政戒免、行政通报等七种非强制性方式实施柔性执法,监督和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据《实施意见》的起草部门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进行劝诫警示,同样也能起到预防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发生、降低社会危害性作用,这也是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
“‘包容审慎’‘容错纠错’”的法治思维在支持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正常的企业发展经营,倡导克制、理性的执法监管理念,防止过度过宽打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为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和实施规范,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南沙“三区一中心”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穗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