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购买37种药品需实名登记

南方日报讯(记者/欧志葵)购买感冒颗粒、双黄连、清开灵、抗病毒口服液等20种中成药,以及阿咖酚散等17种化学药,要实名登记了!

记者在广州越秀区一家药店看到,门店显眼位置张贴了公告,告知消费者在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店内有专门的区域,集中陈列着需实名登记的相关药品,旁边还有提醒公告。

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监测作用,省药品监管局近日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并于5月30日正式实施。目前,广州市内的药店已在执行新规定。

广州医药公司在广州地区拥有健民医药、大药房、大众妇儿、采芝林连锁等80家药房,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自5月30日起,旗下各药房门店已第一时间执行新规定,对前来购买目录里规定的中成药或化学药者,均做好实名登记上报工作。

日前,省药监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并将企业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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