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崔璨)9月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2020年度总部企业拟奖励与补助名单的公示。根据公示名单,59家总部企业拟获贡献奖励,单家最高2000万元;38家总部企业拟获租房补助,单家最高150万元;1家总部企业拟获落户奖励1000万元。
总部企业是指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究开发、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深圳的支持政策,包括获得相关奖励与补助。总部企业的奖励与补助资金在市财政安排的市发展改革部门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领域中列支。
此次针对总部企业的专项资助类别包括贡献奖励、租房补助、落户奖励。其中,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9家公司最高拟获2000万元贡献奖励;万科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最高拟获150万元租房补助;维沃移动通信(深圳)有限公司拟获得1000万元落户奖。
根据相关政策,符合一定条件且在深圳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在深圳市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以及政策性优惠用房)的,每年按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