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25日发布消息称,由该局编制的《广州市处置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极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称《巨灾预案》)正式印发实施,该预案在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突发事件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极端灾害事故。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巨灾预案》规范了达到极端灾害事故标准的地震、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工程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填埋场事故、海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等共10种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巨灾预案》界定了极端灾害事故标准,根据广州市突发事件实际,参照有关学术研究成果,制订了极端灾害事故标准;并建立了处置极端灾害事故指挥机制,根据极端灾害事故往往需要集全市之力开展处置的特点,成立极端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该市最强大的应急指挥体系。
同时,《巨灾预案》还将灾害事故的极端情形从现有专项应急预案中剥离出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指挥体系,制订相应的应急措施,弥补了现有专项应急预案的不足。
据了解,《巨灾预案》不仅强化了广州应急指挥力度,还强化了该市协调联动作用。
此外,《巨灾预案》也强化应急物资保障,除了在极端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统筹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之外,巨灾预案还规定了应急物资保障的常态下工作,保障极端灾害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持续提供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强化专家的作用,将专家参与极端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放到重要位置,精准选取参加处置专家,健全专家参与指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巨灾预案》借鉴了国内外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做法,回应了新形势下超大城市极端灾害事故防范处置工作的重大关切,对健全广州极端灾害事故应对机制,规范处置流程措施,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完)